内蒙古大学信访指南
(一)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信访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
所谓分级负责,就是指您要反映问题,应首先到基层单位(责任单位)去反映,对基层的处理意见不服,再到学校反映。例如,您对本单位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先向本单位的党政领导反映。归口办理也是这样,如要反映问题,应知道您所要反映的问题归哪个部门管,然后再到这个部门去反映,对这个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再到学校反映。例如,您遇到了维修问题,应先到分管这个问题的部门去反映,该部门解决不了,再向学校反映。
(二) 学校对处理信访是如何归口的?
1、有关干部任免、落实政策遗留问题的申诉,由组织部接待处理。
2、有关党籍、党纪处理方面的问题,由纪委接待处理。
3、有关人事、工资福利、复工复职、职称评定、职工违纪、劳动就业、下岗分流、工龄计算、人事聘用、辞退、劳动合同等问题的申诉,由人事处接待处理。
4、有关住房分配、校内动迁、房产管理、大型维修工程方面的问题,由后勤处接待处理。
5、有关学校治安、刑事案件等校园治安秩序、安全方面的问题由保卫处接待处理。
6、有关招生、学籍、成绩、文凭等方面的申诉按学生类别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接待处理。
7、有关学生奖惩、助学金、困难补助等方面的问题,由学生工作处(团委)接待处理。
8、有关贪污、行贿、失职、渎职、打击报复、廉政以及其他违反党纪政纪方面的问题,由纪检委接待处理。
9、有关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由审计处和财务处按职能权限接待处理。
10、属科研管理方面的问题,由科技处、社科处按职能权限接待处理。
11、有关毕业分配方面的申诉,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待处理。
12、有关水电暖维修、住宅区管理、绿化、公寓管理、学生食堂、医院等方面的问题,由服务中心接待处理。
13、新校区产生的信访问题,由新校区主管部门或办公室接待处理。涉及与学校后勤与园区有关部门工作交叉方面的问题,由后勤处或后勤有关部门与新区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14、有关职工文化生活、维护职工民主权利方面的问题,由校工会接待处理。
15、有关本单位内部职工之间、职工与外单位人员之间以及职工家庭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接待处理。
16、其他未列入的问题,按业务分工或隶属关系归口办理。
17、应当对信访问题做出处理的部门,已合并或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或单位处理。
(三)学校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的职责是什么?
学校党政办公室信访工作的职责,是代表学校党政领导机关协调处理对基层处理意见不服的信访问题,并根据领导的意见对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信访的问题,信访办只作引导答询,不作具体处理,重大或特别紧急的问题,按特殊情况处理。
(四)学校党政办公室信访办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房间
联系电话:4995073 4992241 联系人:温毅刚 李俊宏
(五)学校还有哪些信访渠道?
为合理安排校领导的工作日程,方便师生员工反映问题,学校设立了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实施轮流值班,每周三下午都安排接待,接待时间为15:00-17:30。接待日程安排在学校党政办公室网页上。您若想找校领导反映问题,请提前预约。
学校信访还有一个渠道就是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反映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先向该委员会反映,然后由该委员会向信访办集中反映。情况比较急的也可以按上述其他渠道反映。
(六)国家和学校对信访人在信访中有哪些要求?
国家《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反映共同问题、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务,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