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4-03-27  点击:[]

关于2014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内大党政办发〔20136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有关文件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校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元旦:1月1日(星期三)放假1天,不调休。

2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放假,4月7日(星期一)放假补休。

3、劳动节:5月1日(星期四)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按5月2日(星期五)日程上课、上班。

4、端午节:6月2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5、中秋节:9月8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6、国庆节:10月1日(星期三)至7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按10月6日(星期一)、10月11日(星期六)按10月7日(星期二)日程上课、上班。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请销假和集体活动审批工作

1.相关部门要安排统一格式的请销假登记台账,请销假必须要本人填表签字。学生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各学院,教师和党政处级以下管理人员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本单位、本部门,党政处级管理人员请销假登记台账设在组织部(统战部),校领导外出直接向党委书记请假。

2.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学生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带队,经学院和学生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集体外出要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出申请,交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在党政办公室备案。

3处级干部外出需向分管校领导请假,获准后在组织部(统战部)登记、党政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不能同时外出,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二)安全稳定工作

假期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安全自查,保卫处要对学校重点单位、要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假期间,要加大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巡逻力度,如遇突发事件要确保迅速到位、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工作

1.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并于假期前将值班安排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驻南校区各单位、各部门值班安排还需另报南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2.学校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4992241;学校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4992287。南校区值班电话4996419,南校区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电话499611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31226

上一篇:关于清明节扫墓交通车辆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秘书科办公地址变更的通知

关闭